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可能作出的错误授权,专利法规定了无效宣告程序。自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被视为自申请日起即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