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类、配套补贴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中市监 [ 2019 ) 1 75 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将于 2020年5月6日至6月1日, 进行 2020 年度第一批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 金项目(资助类、配套补贴类)申报工作,现发布本批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方式和时间
因知识产权申报系统仍在开发当中,本批次专项资金申请采取下载表格填写,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在5月6日起至2020年6月1日17: 00止进行申报 ,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或个人放弃资助。
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或个人须下载本申报指南所附的申请表格,按本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 ,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待收到我局审核通过的邮件回复后,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连同审核通过意见截图一并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表格。下载本申报指南所附的申请表,据实填写完整,请勿修改表格样式。
2.邮件发送。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压缩成1个文件夹按括号格式命名(单位简称或个人名称+专题名称+日期)并分类发送:
①专题一至专题七发送至 zsszscqcjk@163. com 邮箱;
②专题八至专题十三和配套补贴类发送至cjkzscqsb@163. com 邮箱。
3.审核回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
①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要求补充材料;
②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审核邮件回复意见递交纸质材料。
4.递交纸件。将经审核通过的全部申报材料打印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连同审核通过意见截图一并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请经知识产权促进科审核:
①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邮件审核回复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修改或补充材料完毕(如因申报单位或个人原因逾期造成该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或个人放弃该资助);
②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申报截止日或审核通过日起5个工作日内,打印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单位申报的,须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所需附件材料按每个附件开始的右上角或结束的右下角加盖公章并在完整申报材料上加盖骑缝章;个人申报的,递交的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名),连同审核邮件回复意见一并递交至中山市东 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B 区14/15 商标(知识产权)受理窗口。
申报内容及材料
具体申报内容及材料请点击文末下载附件查看
附件下载:
中市监〔2020〕5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类、配套补贴类)的通知.pdf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docx
2.港澳台授权资助申请表.docx
3.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docx
4.PCT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docx
5.PCT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docx
6.新开办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申请表.docx
7.首次考取专利代理师资格资助申请表.docx
8.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申请表.docx
9.知识产权保险资助申请表.docx
10.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资助申请表.docx
11.质押融资贷款补贴资助(利息)申请表.docx
12.质押融资贷款补贴资助(保证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申请表.docx
13.质押融资贷款补贴资助(评估费)申请表.docx
14.注册商标资助申请表.docx
15.注册商标资助(马德里)申请表.docx
16.注册商标资助(地理标志)申请表.docx
17.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资助申请表.docx
18.配套补贴申请表.docx
19.配套补贴(贯标)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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